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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通知公告 【综测】开展本科生15级、16级2016

请2015级、2016级本科生各班级按照《农学院、园艺学院、植物保护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(2016年修订)》(附件1)开展各班级综合测评工作。

 

一、工作原则:

1、请各班班主任及各班同学高度重视综合素质测评工作,必须遵守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展开,严格按照《细则》要求进行评定;

2、各班级所有成员认真填写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(2017年)》(附件2),按要求进行自我测评;

3、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要认真对所有成员填表情况进行核实,严禁弄虚作假,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。

 

二、工作说明

《细则》中行政班即园艺各班级;学习成绩(平均学分绩*25),其中平均学分绩即总GPA。

 

三、工作安排:

每位同学需填写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》(附件2)中的“思想品德行为测评”、“课外活动表现”、和“附加分”,各班级负责人将所有测评表整理,填写《XX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》(附件3),纸质版须由班主任、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填写意见。

请各班级负责人收齐班级所有成员综合测评纸质表(包括测评表、汇总表、证明材料复印件),于9月28日17:30前,统一上交至园艺楼101办公室,并将《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至zhushengjiao2015@163.com,邮件和附件统一命名为“xx班级+综测汇总表”;

9月29日-30日,学院审核并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总分的计算;

10月1日-10月3日,综合测评结果公示,接受大家反馈;

 

四、注意事项:

1.一切加分项目需有相关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,相关加分条件请仔细阅读《农学院、园艺学院、植物保护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(2016年修订)》。

2.对于暑假期间和开学初可能产生的加分项目,如:暑期社会实践、迎新志愿者等,请相关同学及时联系第一负责人出具证明材料并按时上交。

3.各种纸质材料上交截止日期为9月28日17:30,若在此日期之后未上交相关证明材料,为放弃加分资格;所有在此日期之后产生的加分,一律不予计算。10月5日公示期结束后,结果自动生效,不得更改。

此次测评时间紧,任务重,关乎所有同学的利益,望各班把握好时间认真做好综合测评评定工作。

 

园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17年9月26日

 

附件1:农学院、园艺学院、植物保护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(2016年修订).doc

附件2: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(2017年).doc

附件3:XX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.xls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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